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骨干的学校,是学习、宣传、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校(院)坐落在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湘人发[2003]72号)和《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校(院)委的领导下,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专业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人数及专业、学历要求
招聘人数 |
专 业 |
学历要求 |
1 |
党建或思想政治教育 |
博士 |
1 |
科社或政治学 |
硕士以上 |
1 |
公共管理 |
博士 |
1 |
社会学或女性学 |
硕士以上 |
1 |
区域经济学或人口学 |
硕士以上 |
1 |
图书情报 |
本科以上 |
五、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湖南省委党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3日至5月10日。
2、报名地点: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综合大楼508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基本情况及个人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留存)等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到人事处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好《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0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㈢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专业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专业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公共知识。
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图书情报专业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其它专业采取试讲、面试和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其中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占总成绩的20%。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核:
体检按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校(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专业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校(院)人事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范围主要是到初选人员的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考察情况和进人计划,由校(院)委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所签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人:刘克美、颜杰 电话:0731-82780025。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0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0年4月13日